新聞來源:眉山日報
更新時間:2020-09-24 09:59:42
責任編輯:熊莉
□東林
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是黨中央著眼生態(tài)文明建設做出的重要部署,是完善水治理體系、保障國家水安全的制度創(chuàng)新。貫徹落實好河湖長制,把河流管好、治好,是全市各級領導干部義不容辭的職責,容不得一絲打折扣、走過場。
一分部署,九分落實。筆者認為,再好的制度若不加以落實,就只能成為一種“擺設”、淪為一句“空口號”。只有強化責任落實,切實將責任放在心里、扛在肩上,認真落實好河長制,以河長制促進“河長治”,“河暢、水清、岸綠、景美”的愿景就能成為現實。
強化責任落實,就是要進一步完善縱向貫通、橫向聯動,目標一致、齊抓共管的責任體系;繼續(xù)堅持污染減排與生態(tài)擴容兩手發(fā)力、河湖治理與岸線美化整體推進、湖泊水庫與入湖河流同步嚴管,以實現標本兼治;持續(xù)做實做細各項考核監(jiān)督工作,對失職、瀆職行為采取零容忍態(tài)度,確保河湖長制真正落實到位。同時,要查漏補缺,配齊配強專兼職河湖管理隊伍,充分調動群眾參與水環(huán)境治理的積極性。
我們堅信,通過多管齊下、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,以“制”謀“治”推進河湖長制,明天的眉山一定會天更藍、山更綠、水更清、人居環(huán)境更優(yōu)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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